倫敦金騙案創4年新高 騙徒以美人計假內幕消息哄授權投資血本無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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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首11個月接獲16宗倫敦金騙案,不但較前年全年的9宗上升78%,亦是過去4年最多,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譚詠詩(右)及高級督察潘岳謙(左)呼籲市民投資前易先了解風險,勿輕易簽署授權書予第三者代自己進行交易。

近年倫敦金騙案回升,去年首11個月的案件更創4年新高,涉及損失逾1600萬元;有騙徒除了訛稱收到北韓快要打仗、金價必升等內幕消息,又施以「美人計」或扮關懷長者博取好感,獲得信任後再哄騙對方授權投資,最終虧蝕所有本金。警方提醒市民投資前應多了解風險及公司背景,勿輕易簽署授權書予第三者代自己進行交易。

警方去年首11個月接獲16宗倫敦金騙案,不但較前年全年的9宗上升78%,亦是過去4年最多,27名受害人共被騙去1643萬元。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譚詠詩表示,有騙徒會透過隨機電話接觸受害人,假稱有內幕消息,如早前就指北韓頻射導彈、即將開戰等,吹噓金價必升,誘騙受害人簽署投資文件及授權書,代為進行交易;有騙徒則在社交媒體平台或交友軟件,以俊男美女照片及甜言蜜語等博取對方信任後,再促授權投資,又或「扮乖仔乖女」致電長者噓寒問暖扮關懷,相約飲茶時則以「跑數」、否則被裁員或不能升職等藉口,哄騙長者簽授權書投資倫敦金。

有騙徒則透過電話或街頭問卷調查進行對環球經濟或投資市場的意見調查,但實際是想取得受害人的聯絡方法,再以倫敦金經紀身份致電對方,並以具知名度人士代言等作招徠,誘騙簽署倫敦金投資文件及授權書,惟因不清楚文件內容,又或被哄騙投資高回報、低風險,受害人最終因高風險的孖展投資而被鎖倉及損失所有資本。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岳謙表示,雖然有案件初時顯示有錢賺,但當受害人欲取回本金時反被游說增加投資,最終血本無歸;有騙徒獲授權操控受害人投資戶口後,便進行頻繁交易,以賺取高昂佣金及過夜利息,令受害人虧蝕所有資金:「由於每次買或賣都可以收取30至50美元佣金,他們或平均每日做40次交易,最多達70至80次,有的更衍生過夜利息,有個案一星期就輸晒所有錢!」

警方去年首11個月以盜竊、詐騙及串謀詐騙等拘捕21名年齡介乎19至59歲的本地男女,當中8人是來自觀塘同一間金業公司董事及經紀,9名受害人被騙去280萬元,其中一名年近6旬的清潔女工更兩度被哄追加投資,130萬元積蓄被悉數輸光。

雖然有騙徒因盜竊受害人的本金而未有進行任何投資,被判囚30個月,但譚詠詩承認,刑事檢控門檻較高,受害人自願簽署授權文件增加執法難度,呼籲市民投資或簽署任何文件前都要了解合約條款及風險。如黃金買賣案件牽涉欺詐及訛騙行為,受《盜竊罪條例》規管,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防騙錦囊

  • 倫敦金牽涉孖展及複雜的投資項目,投資前宜先了解風險及公司背景,詢問家人及專業人士意見
  • 社交媒體易隱藏真實身份,騙徒或藉此犯案,市民勿輕信有關訊息及留言等
  • 應先了解協議或合約所有條款細節始簽署,勿輕易簽署授權書予第三者代自己進行交易
  • 勿向第三者透露網上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
  • 應核對戶口月結單所有交易紀錄,如發現有可疑或未經授權交易應盡快查詢
  • 如有可疑情況,可致電警方的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及求助

資料來源:警務處